G310线官亭至清水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CJSG-1变更公告
(招标编号:E************001001)
公告(公示)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01日
一、公告内容:
1、澄清内容如下: (1)评标办法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下”中第(二)项中不平衡报价确定原则修改为“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(900章房建工程以章节总价视为一个工程子目单价,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不平衡报价)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15%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 85%,视为不平衡报价”第(2)目修改为“(2)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,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(固定价格子目除外)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15%、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85%”。 (2)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7.1.5项第(2)目中“102-4信息化系统” 第(5)目“105 施工标准化”相关内容。 (3)删除投标文件(报价文件)格式中“一、调价函格式”。 2、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已作对应调整,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。请各投标人知晓,并随时注意查看《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发出的澄清通知。
1、澄清内容如下:
(1)评标办法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下”中第(二)项中不平衡报价确定原则修改为“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(900章房建工程以章节总价视为一个工程子目单价,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不平衡报价)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15%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 85%,视为不平衡报价”第(2)目修改为“(2)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,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(固定价格子目除外)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115%、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85%”。
(2)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7.1.5项第(2)目中“102-4信息化系统” 第(5)目“105 施工标准化”相关内容。
(3)删除投标文件(报价文件)格式中“一、调价函格式”。
2、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已作对应调整,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。请各投标人知晓,并随时注意查看《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发出的澄清通知。
二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: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
三 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青海省公路局
招标代理机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-6号
地 址: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
联系人:刘婷婷
联系人:何晓东
电 话:******
电子信箱: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青海省公路局
2024年05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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